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转运担架、轮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
第一章 招标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.项目名称: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运担架、轮椅采购项目
2.项目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(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)
3.采购内容及限价:本次采购医用转运担架、手动轮椅一批,各类产品技术参数、采购数量为硬性要求,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,各产品单价及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以下限价,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。本项目最高总价限价:人民币 99750 元(大写:玖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)各产品最高单价限价如下:
(1)医用转运担架:30台,最高单价限价 1960元 / 台,规格为长1900mm、宽590mm、高760mm,各尺寸允许偏差±10mm,其车架床面支撑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弯折焊接而成;车体分为上架活动担架与下架车架,上架配有输液架插孔及两侧旋转护栏,护栏锁紧机构可靠,上架台面采用不锈钢圆管弯制成型、直角处圆弧过渡,连接管为不锈钢矩管,下架采用不锈钢圆管连接,加强弯管经设备弯制成型;推车底部安装4只包罩静音刹车轮,要求转动灵活、无卡塞、制锁可靠;推车垫子内层为高弹海绵、外层为高级人造革;配置包括不锈钢输液架及杂物筐。
(2)手动轮椅:65 台,最高单价限价 630元 / 台,车架为优质钢管,采用左右折叠手驱动式,承重处双管叠加,固定扶手距坐垫高度不超过575px,固定挂脚加装腿带,表面喷塑或烤漆,面料为阻燃牛津布或透气麻布且长期使用不塌陷;前轮为实心轮、中轴双轴承,前叉竖轴双轴承并加装双层减震橡胶、采用工程级尼龙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;后轮为实心胎配高强度工程塑料一体轮,采用双支撑架结构;刹车系统包括驻立刹车(高度不高于轮椅坐面)及后置手刹,配备安全带;张车宽不小于650mm、收车宽不小于320mm、坐宽不小440mm、坐高不小于450mm、车高不小于890mm、车长不小于98mm、坐深不小于420mm、靠背高不小于420mm,以上尺寸允许±10mm偏差。
1.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资金,资金已落实
2.交货期要求: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、运输、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
3.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(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)
4.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现行医疗器械相关标准、行业规范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,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,证件齐全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产品);
2.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与健全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财务证明;
3.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;
4.近 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(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);
5.近 3 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,提供声明函;
6.持有有效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
7.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;
8.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(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)。
三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1.获取时间:2025 年 9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20 日(每日 9:0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获取方式:现场领取,地点:自贡市自流井区紫薇路 1331 号南湖院区行政楼二楼采购部
3.需提供资料: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法人身份证明 / 授权委托书(均加盖公章)
4.文件费用:免费,售后不退。
四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1.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9月20日17:00(北京时间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;
2.递交地点:自贡市自流井区紫薇路1331号(南湖院区)行政楼二楼GCP会议室;
3.递交要求:投标文件分为正本1份、副本2份、电子文档1份(U盘密封),均需按要求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“正本/副本”字样。
五、开标信息
1.开标时间:2025年9月23日10:00(北京时间),若时间调整,将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;
2.开标地点:自贡市自流井区紫薇路1331号(南湖院区)行政楼二楼GCP会议室;
3.开标要求: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,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。
六、联系方式
1.采购人: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2.联系地址:自贡市自流井区紫薇路1331号(南湖院区)行政楼二楼采购部
3.联系人:杨老师
4.联系电话:17383488231
5.电子邮箱:sichuanjianuo@qq.com
第二章 评标办法与投标须知
一、评标办法
1.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,评标委员会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;
2.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,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;
3.对合格且未超限价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,报价错误按 “大写优先、单价优先” 修正;
4.有效投标总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,并列最低价由采购人确定或抽签;
5.资格不符、超限价、文件虚假、无售后方案等按无效标处理。
二、投标须知
(一)投标文件编制要求
1.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,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,投标文件内容完整、字迹清晰、签章齐全,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;
2.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,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,外文资料须附中文译本,译本内容与外文资料不一致的,以中文译本为准;
3.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(按以下顺序装订,加盖骑缝章):
(1) 投标函(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填写);
(2) 报价单(明确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采购数量、单价、总价、税率、交货期、质保期等,加盖公章);
(3) 资格证明文件:
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② 有效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
③ 近1年财务状况证明;
④ 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;
⑤ 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》;
⑥ 信用中国、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;
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(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);
⑧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。
(4) 技术响应文件:逐条说明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(注明“完全响应”/“偏离”,偏离的需说明具体情况),附产品检测报告、材质证明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;
(5) 售后服务方案:明确质保期限、故障响应时间、维修服务方式、免费维保内容、备品备件提供、技术支持等内容;
(6) 产品相关资质文件:产品合格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(若有)等;
(7)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(二)投标报价要求
1.供应商投标报价为全包价(含税价,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),包含产品生产成本、包装费、运输费、装卸费、安装调试费、税费、质保费、售后服务费、运输保险费等所有相关费用,招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;
2.供应商应按采购单品分别报价,并汇总总价,报价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;
3.投标报价一经提交,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改,除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修正的情形外。
(三)投标有效期
1.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,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;
2.在投标有效期内,供应商不得撤销、修改投标文件,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(若有)。
(四)投标保证金
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。
(五)其他投标要求
1.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、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,质量合格、证件齐全,若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,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违约责任;
2.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,售后服务方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,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;
3.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、有效,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投标/中标资格,没收投标保证金(若有),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,永久禁止参与采购人后续采购活动,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三章 合同授予
1.中标公示:评标结束后公示 3 个工作日,异议书面提出,3 个工作日内答复;
2.中标通知书:公示无异议后发出,作为签约依据,收到 24 小时内回函确认;
3.合同签订:中标人 7 日内签约,采用采购人标准文本,核心条款不得变更;签约时缴纳合同总价 5%-10% 履约保证金,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无息退还;
4.资格取消:放弃中标、不缴保证金、违法违规、逾期未签等,采购人可顺延候选人或重新招标。
第四章 产品供货、验收与售后服务
一、产品供货
1.中标人负责运输、卸货、安装,提前 24 小时通知采购人,运输损坏免费更换。
二、产品验收
1.到货后 3 个工作日内验收,不合格 3 日内免费更换,仍不合格可解除合同并追责。
三、售后服务要求
1.中标人须为所供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质保期(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),质保期内,产品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,中标人须免费维修、更换零部件;
2.故障响应时间:质保期内,采购人提出故障报修后,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,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处理,若无法当场修复的,中标人须提供备用产品(若有),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;
3.质保期外,中标人仍需提供终身维修服务,维修仅收取成本费,且收费标准在合同中明确;
4.中标人须建立售后服务台账,记录产品维修、保养情况,定期对所供产品进行回访(至少每季度1次),及时解决采购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。
第五章 其他事项
1.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,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或修改,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,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;
2.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,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(加盖公章)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将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,口头疑问不予受理;
3.招标人不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,所有投标文件(含纸质及电子版本)均不予退还,供应商自行做好文件备份;
4.中标人在产品供货、验收阶段,须配合采购人的质量抽检工作,按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、材质证明、合格证书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(若有)等相关文件,确保产品合格合规,若抽检不合格,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、没收履约保证金,并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;
5.本项目实施过程中(含产品运输、装卸、安装调试、现场服务等所有环节)的所有安全责任,均由投标人/中标人自行承担,若发生财产损失、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,产生的一切费用、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/中标人全部承担;
6.本项目未尽事宜,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,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作为采购合同的补充条款,补充条款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7.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;
8.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,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,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。
四川嘉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9月16日